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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审制度

为加强网络文化内容建设与管理,规范网络文化经营单位产品及服务内容自审工作,增强本公司自主管理能力和自律责任,确保网络文化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本单位网展需要,特制本制度络文化建设与管理的实际情况。
为确保公司网站及所运营文化产品在策划、制作、审核、上线、运营全流程各环节,严格遵照国家文化部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全面防范违规、低俗、侵权等违法违规内容,从源头杜绝内容风险,保障公司运营合法合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 审查部门设立
公司成立独立专职产品内容审查小组,该小组完全独立于业务开发、运营、市场等所有业务部门,专职负责公司运营产品内容审查、审查记录备份、审查管理制度及标准制定、合规问题处置等工作,确保审查工作独立性、专业性与权威性。
二、专业人员配置及工作职责
1、人员配置要求
严格按照法规要求配备专职专业审核人员,杜绝由各部门高管兼职组成,所有审核人员均具备内容审核专业能力,熟悉文化行业监管政策法规,满足专业审核资质要求。
2、具体人员及职责
(1) 自审负责人(终审人员)
姓名:许方德,(联系方式:13680351752)
工作职责:负责总体监管公司产品内容自审全流程,统筹落实自审人员工作安排及违规问题整改督办;负责最终产品审查意见签署,保障审查工作无遗漏、无违规操作;对接文化行政部门,落实合规报备、培训及重大问题上报工作。
(2)专职自审自查人员(初审/复审人员)
初审人员:许尹城(联系方式:13543061594)
复审人员:韦奕帆(联系方式:1557004295)
工作职责:熟练掌握内容审核相关政策法规与专业知识,独立出具专业审核意见;以保障产品及服务合法合规为核心,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内容及时记录、提请终止上线、提交修改意见、督促整改并完成复审,重大违规问题第一时间按要求上报;负责审查记录的规范保管与整理;对内容合规性无法准确判断的,及时向文化行政部门申请行政指导;每年至少参加1次文化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同时负责组织公司内部内容审查专项培训,向开发、运营人员普及合规审核要求。
三、审查标准
公司网站及所有运营文化产品,严禁包含以下十类禁止内容,全面覆盖法规要求核心条款:
1. 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内容;
2. 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内容;
3. 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内容;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的内容,包括侮辱少数民族习俗与宗教信仰、宣扬种族民族歧视、歪曲亵渎合法宗教信仰、鼓吹宗教极端主义及邪教等;
5. 宣扬邪教、迷信的内容;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内容;
7. 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内容,包括美化罪犯形象、具体描述犯罪方法、细致描写血腥恐怖暴力及吸毒赌博等行为、诱导未成年人模仿犯罪等;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包括恶意贬损歧视、侵犯他人隐私、捏造事实诽谤、辱骂诅咒他人等;
9. 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内容,包括颠覆社会公德判断、宣扬违背健康伦理道德的观念、篡改重大历史事实、歪曲中华文明等;
10.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四、专项产品内容审查要求
1. 产品名称:不得含有影射国家领导人、反动思想、侮辱性、性暗示等文字;不得使用特殊符号,必须采用规范中文标题;
2. 产品内元素构成:内容不得展示消极思想,不得出现辱骂、侮辱、性暗示等信息;所有元素积极向上,无版权侵权纠纷,无宗教信仰抵触内容。
五、审查流程及处理措施
1. 初审人员对产品内容进行全面初审,出具初审意见;
2. 复审人员对初审通过内容进行复核,确保无合规漏洞;
3. 自审负责人进行最终终审,签署审查意见;
4. 审核合格产品,交由编辑人员进行网站后台信息上传及内容编辑,后续正式上线运营;
5. 审核不合格产品,由审查小组列明具体违规不符点,交还版权方,不予合作、不予上线;若已上线内容发现违规,立即下架处置。
六、重大问题报告机制
审查过程中若发现重大违法违规内容,审查小组需第一时间向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文化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步抄报文化部,严禁迟报、漏报、瞒报,严格按照法规规定流程完成上报工作。
七 、审查记录备份要求
1. 所有产品内容审查记录需完整备份,记录内容必须包含文化产品内容、审查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等全部核心要素,确保信息完整、可追溯;
2. 审查记录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0日,由专职审核人员:曲日辉专人保管,严禁随意销毁、篡改、遗漏。
八、产品审查责任追究
(1)对自审人员未能在审查中发现问题的,予以警告处置,多次出现相同这一状况,取消其自审人员资格;
(2)对自审人员发现问题,但开发人员拒不修改的,予以警告处置,并通报其上级主管;
(3)对自审人员发现问题,但开发人员修改,审查通过后自行予以恢复的,予以严重警告处置,通报其上级主管,并处以罚款若干;
(4)对运营人员在运营过程中未通知自审人员,造成不良后果,而自审人员也未及时发现的,予以涉事双方警告处置,责成改正;
(5)其他情形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警告处置,并通报其上级主管,保留进一步追责的权力。
九、产品审查失误处理
公司对于已在线运营的产品,如由于内部审查失误,造成产品上线并对文化市场造成影响的,公司将及时对产品进行下架处理,同时根据所发生事件的影响程度采用以下方式处理:
(1)如事件对社会带来不良影响,我们将对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结果及影响范围进行判定。落实相关责任人及事件举报人或发现人进行问题修正。修正后对事件主要责任人分别进行处理,并对此次事故所影响的范围加以控制,力争把影响和危害降低到最低。
(2)如事件已被媒体报道,我公司将要求相关单位或专业人员协助我公司完成事项调查及处理工作。如事件发生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我公司将积极接受司法部门给予的相关处罚。
(3)事件调查并处理完毕后我公司将通过媒体及公司官方网站平台向外界公布我们的调查处理结果,请社会继续对我们进行监督。